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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专题年度报告
发布处室: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发布日期:2018-07-13 ? 来源: 365体育在线365.tv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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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机构性改革和建设绿色都市农业强市的目标,牢牢把握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这一主线,努力推进监管体制与协作机制统筹建设、风险防控与专项整治双向突破、政府监管和社会共治有机结合,扎实推进质量兴农,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全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产品监测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得到农业部肯定。

一、2017年主要工作

(一)强化监管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监管能力。一是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工作作为全年度工作的主线,深入谋划,狠抓落实。积极做好市政府的参谋工作,代拟《宁波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方案》等文件。8月16日,市政府召开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动员大会,卞吉安副市长做动员报告,强调创建工作基础在县、重点在县、关键看县符不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标准。市政府印发了宁波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方案,裘东耀市长担任创建领导小组组长。11月初,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邀请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监管处王为民处长解读创建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并就具体工作进行部署推进。截至目前,我市已通过创建验收国家农产品安全县1个(奉化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6个(奉化区、慈溪市、象山县、镇海区、余姚市、宁海县),我市是全省创建放心县最多的地市。二是大力开展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员和信息员队伍体系,大网格套小网格,形成以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为基础,村协管员和企业质量内检员为补充的职责明确、运行高效、网格化管理体系。全市1923家“三品一标”生产单位的内检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实行持证上岗,并发挥社会协管员作用。三是逐步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出台宁波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追溯码、“三品一标”等标识为载体的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制定出台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约谈制度(试行),努力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

(二)强化检测体系建设,提高技术支撑能力。一是加强监测预警。按照“统一部署、任务到点、定时送检、及时查处”的要求,加强监测预警,统筹安排市本级及农业部和省农业厅对我市的监测任务,把产地环境、农产品和投入品纳入市级统一监测计划。2017年,共下达10600批次的市级安全监测计划,补助检测经费600万。完成部、省两级例行抽检和监督抽检任务,市本级监测4611批次,县级抽检8000余批次,实现规模生产主体全覆盖。建立抽样、检测、通报、查处、整改、督办机制,对违法行为的查处率达到100%。二是开展风险评估。每季度例行组织开展分析会商,把监测结果和农技推广结合,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的要求。同时,坚持“检打联动”,检测不合格产品一查到底。三是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建立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合作社)四级农产品检测体系,按照强化市级、提升县级、突出重点乡镇、培育社会主体的思路,加强检测能力建设。8月份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培训班,并与海洋与渔业、总工会、团市委、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检验各区(县市)检测队伍和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快提升我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在岗工作人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和能力。

(三)强化追溯体系建设,提高合格证管理水平。一是抓好农业投入品追溯管理。宁波市智慧畜牧和智慧农资监管信息化管理云平台日趋完善,信息化技术在养殖生产、疫病监测、农资监管、执法检查等工作中的运用更加成熟。目前系统已涵盖22个业务管理系统,覆盖全市572个规模养殖场、578家农资经营单位、14个畜禽屠宰场、10个兽医实验室、6个无害化处理厂。进一步深化禁限用农药市场退出机制,降低高毒农药违规使用风险。二是抓好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督促基层和生产企业落实追溯管理责任。3145家规模以上主体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系统,及时有效录入和上传数据,实现主体追溯794家,打印追溯码24万个。三是抓好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在全市范围广泛开展规模农产品生产者大调查和合格证管理工作,加强合格证使用的培训指导。全市食用农产品主体出具合格证90.2万张,通过推行“合格证+追溯码(一证一码)”、“品牌+合格证+追溯码(一品一证一码)”等合格证管理手段,推动索证索票和扫码辨识成为农产品消费的新常态,推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

(四)强化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品牌意识。一是坚持绿色植保理念,推进清洁化生产。示范推广无人机防治,全年飞防面积约10万亩,占统防统治市级示范面积的30%,有效避免了农药滥用。大力实施整建制统防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工作。建设融合试点县1个、试点乡镇3个,试点面积达7万亩,辐射面积达30万亩以上。据统计,全年统防统治面积70.6万亩,减少化学农药用量58.6吨,减少化肥用量2142吨,各类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和处置率分别达70%和90%。二是加大宣贯普及力度,将标准化纳入各类农业项目建设中。推行 “一个产业标准、一张模式图、一套讲解光盘、一本操作手册、一个示范园” 的农业标准化工作机制,累计创建各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16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85个,全市创建认定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40个,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率已超过64%。三是推行质量安全认证,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通过生产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的实施,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认证与监管并举”方针,加大“三品一标”认定认证和证后监管力度。截至10月底,全市累计有效期内“三品一标”总数为1121个,产地面积195万亩。全市有效期内国家、省、市名牌农产品总数在全省名列前茅。

(五)强化社会共治体系建设,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一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宁波日报、宁波电视台、人民网、宁波通讯等媒体刊物,专题报道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动态、创建亮点、创建成果等,增加社会公众的知晓度。二是开拓社会宣传阵地。设计制作宁波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Logo,面向社会公众发放公开信和宣传资料近万份,向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发放倡议书1000份。在11月举办的2017中国(宁波)食品博览会期间,在宁波馆树立巨幅创建标语,并首度设立“宁波农业品牌馆”,向社会公众展示我市优质农产品、名牌农产品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成果,不断提高宣传的影响力。三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携手社区志愿者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共计10次,积极与居民群众互动,努力创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社会共治氛围。

(六)强化监管执法力度,营造良好农安环境。2017年将平安护航十九大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陆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行动,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全力开展以种植业产品禁限用农药专项治理、畜禽产品抗菌药专项治理、“瘦肉精”专项治理、生猪屠宰场所专项治理和“绿剑”秋季集中执法行动为主要内容的“食安一号”行动。二是聚焦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和畜禽屠宰环节,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三是持续开展“高毒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农资打假、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等六项专项整治。四是开展以安全规定大宣传、规模主体大调查、合格证管理大推动、产品质量大抽检、风险隐患大整治、标准化生产大实施、追溯体系大建设、品牌建设大推进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强农八大行动。1-10月,全市共办理农业案件175起,罚没54.48万元。农畜产品、生鲜乳抽检合格率均为100%;“瘦肉精”抽检14.42万批次,共检出19批次,并做相应处置。全年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重大农业生产安全事件及区域性重大动植物疫情。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监管能力建设落后。近年来,农业部门职责大大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众多、规模大小不等、形式不一,同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既不统一(分散在多个部门),又不权威(没有专职监管和执法队伍),监管能力远远落后于监管工作的需要。二是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法律规定,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在质量安全上负第一责任,但当前的法律法规没有授权登记备案或者许可等前置措施,众多主体的责任很难落实到位。三是农产品市场准入机制不够完善。我市农产品自给率较低,依赖外省市大量调入,市场准入制度压力大,质量安全难以把控。从监测情况看,绝大多数不合格产品来自流通环节、来自外地,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四是健康消费意识有待增强。市场经济中,农产品安全是产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但归根结底是买出来的。不少消费者安全消费意识不强,对农产品科学安全消费存在较多误区,自我保护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18年主要工作思路

2018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中关于“三农”工作的新要求,根据现代农业发展总体部署,围绕绿色都市农业强市建设目标,以“五推进、五突破”为抓手,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等法律法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和质量强农八大行动,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整体水平。

 (一)坚持“五个推进”,巩固提升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发挥市创建办协调职能,突出建章立制抓落实,协调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全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动员大会精神,根据《宁波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活动方案》、《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工作小组及职责》、《宁波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宣传工作方案》等文件,有序推进各项创建任务。指导各地在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宁波市和象山县要做好迎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创建考评验收的准备。江北区和鄞州区做好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县及放心县考评验收的准备。在创建过程中注重总结经验,形成一系列长效机制。推进市人大《宁波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和市法制办《宁波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办法》修订调研工作。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点工作,完善合格证管理办法,加强与市场准入衔接。

二是以区域网格建站为重点,推进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依托基层社会治理的全科网格队伍体系,在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能、建强队伍、明晰责任、规范管理、强化保障上下功夫,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和考核机制,强化乡、村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三是以基层队伍建设为重点,推进检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强化乡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队伍建设,核实三位一体农业公共服务体系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挂牌上岗情况,确保有站有岗有人有责,正常开展定性检测工作,并遵照承诺向社会免费开放检测服务。开展检测大培训大比武活动,提升基层检测能力,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线堤坝。

四是以“三品一标”“一园一场”为重点,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贯彻绿色都市农业强市战略,健全绿色农产品生产标准体系,推动加强标准集成转化,围绕优势产业、主导品种制定了一批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加大“三品一标”和良好农业规范等认定认证工作,进一步提高三品面积占比。推进“三园两场”标准化创建,支持建设蔬菜标准园、畜禽养殖示范场等。推广“一个产业标准、一张模式图、一套讲解光盘、一本操作手册、一个示范园”的“五个一”农业标准化工作机制。推进“一控两减四基本”,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环境治理,实行减量替代、减量控害、综合利用。

五是以智慧农安云平台为重点,推进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有效整合资源,积极参与智慧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互联互通,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农产品标识、预警和追溯,探索智慧监管。

(二)实现五个突破,攻坚克难争做排头兵

一是抓好农安信用建设,力求在诚信机制上有突破。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的通知》(农办质〔2017〕30号),全面提升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到2018年底全面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积极引入第三方征信机制,探索开展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接金融征信系统,作为金融机构授信的重要依据,促进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诚信责任。

二是抓好准入准出衔接,力求在追溯机制上有突破。推进追溯管理。用好省级平台,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追溯体系,发挥追溯机制倒逼作用,抓严抓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一招。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工作,建立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衔接的制度机制,有效对接市场准入。

三是抓好公共品牌建设,力求在市场导向上有突破。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以特色农业资源、产业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着力强化农业品牌顶层设计和制度创设,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农业企业品牌和特色农产品品牌品牌。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品牌创建活动,积极参加名优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提高“三品一标”和名牌农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公信力和市场占有率。促进品牌农产品优质优价,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四是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力求在执法机制上有突破。严格投入品监管。深化农资打假,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相关人员实行联合惩戒。强化农资质量监督抽查和案件查处,严防发生行业性、区域性制假售假问题。强化日常执法。建立监督抽查和日常巡查工作规范,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禁限用规定、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安全生产休药期间隔期和生产档案记录等4项制度。推动县级以上农业部门基本建立监管名录和诚信档案,将全市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动态监管。开展专项整治。聚焦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私屠滥宰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面上存在的风险隐患。加强同公安、食药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检打联动”“行刑衔接”,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曝光典型案例,发挥震慑作用。

五是抓好农安责任险,力求在保险机制上有突破。根据《国务院食安办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保监会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食安办〔2015〕1号)、《浙江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食安办〔2015〕4号)、《宁波市创建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分步实施、注重服务”的原则,从公益着手,探索推行“政府统一投保、保险全程服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险模式,开展区域性公益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险,构建了全覆盖、强协作、重民生的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有效化解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提升风险防范和综合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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